《重生七零:装傻被知青媳妇宠上天》是一本引人入胜的都市脑洞小说,作者“会飞的茂妮”以其细腻的笔触和生动的描绘,为读者们展现了一个充满想象力的世界。小说的主角秦朗夏云溪勇敢、善良、聪明,深受读者们的喜爱。目前,这本小说已经更新至第12章,总字数134851字,喜欢都市脑洞小说的你快来一读为快吧!主要讲述了:疼。疼。脑袋像是被谁拿着一把生锈的钝斧子,一下一下地往里劈,天灵盖都要炸开了。秦朗下意识地想伸手去按呼叫铃,叫私人医生滚进来,可手刚伸出一半,就被一股刺骨的寒意激得一哆嗦。不对劲。这触感不对。身下不是…

《重生七零:装傻被知青媳妇宠上天》精彩章节试读
疼。
疼。
脑袋像是被谁拿着一把生锈的钝斧子,一下一下地往里劈,天灵盖都要炸开了。
秦朗下意识地想伸手去按呼叫铃,叫私人医生滚进来,可手刚伸出一半,就被一股刺骨的寒意激得一哆嗦。
不对劲。
这触感不对。
身下不是那张价值几十万的定制胶床垫,而是一片硬邦邦、硌得慌的土炕,稍微一动,身下的席子就发出“咔哧咔哧”的脆响。
身上盖着的也不是恒温羽绒被,而是一床死沉死沉、散发着陈旧霉味的破棉被,硬得像铁板一样压在口,让人喘不过气来。
秦朗猛地睁开眼。
入目所及,是熏得发黑的土墙,墙角挂着几张结满灰尘的蜘蛛网,房顶的木梁被烟火燎得漆黑,几甚至还裂着纹。
风顺着窗户缝往里灌,那窗户不是玻璃的,而是糊着报纸,被风吹得“哗啦哗啦”乱响,像是在招魂。
“这是哪?”
秦朗刚想开口,嗓子里却像吞了把沙子,火烧火燎的,发出的声音竟然是浑浊不清的嘶吼。
“水……水……”
他想喊水,可舌头却像是打了结,不听使唤地在口腔里乱撞,最终挤出嗓子眼的,竟然是两声傻乎乎的动静:
“阿……阿巴……”
秦朗瞬间僵住了。
他愣愣地举起自己的双手。
这哪里是那个握着百亿商业帝国权柄、保养得宜的手?
眼前这双手,骨节粗大,皮肤皴裂,指甲缝里塞满了黑泥,手背上还带着几道没结痂的血口子,像是刚跟野狗抢食回来似的。
轰——!
一股庞杂而陌生的记忆,如同决堤的洪水,毫无预兆地冲进了他的脑海。
一九七五年……黑省……靠山屯……
秦大傻子……
无数画面碎片在眼前炸开,秦朗痛苦地抱着头,在土炕上翻滚了一下。
半晌,他终于喘着粗气停了下来,眼神中满是不可置信的震惊。
他重生了。
上一秒,他还是二十一世纪叱咤风云的商业巨鳄,因为一场蓄谋已久的车祸,葬身火海。
这一秒,他竟然回到了物资匮乏、缺衣少食的一九七五年,成了靠山屯生产大队老秦家那个远近闻名的——二傻子,秦朗!
“造孽啊……”
秦朗心里一阵哀嚎。
老天爷这是玩哪出?别人重生要么是知青回城,要么是部子弟,怎么轮到自己,就成了个智商只有三岁小孩水平的憨货?
“秦憨子”这个名号,在十里八乡可是响当当的。
力气大,脑子笨,谁给块糖就能骗着去半天活,急眼了连路边的狗都敢咬。
这具身体今年二十三岁,空有一副一米九的好身板,却长了个榆木疙瘩脑袋。
“嘶——”
秦朗倒吸一口凉气,试图消化这个残酷的现实。
就在这时,那扇摇摇欲坠的木门被“吱呀”一声推开了。
一股夹杂着柴火味的冷风卷了进来。
走进来的是个五十岁上下的妇人,穿着一件打了好几个补丁的灰布棉袄,头发花白,乱蓬蓬地挽在脑后。
她满脸愁容,眼角的皱纹深得能夹死蚊子,手里端着一个豁了口的粗瓷大碗。
是这具身体的母亲,王淑芬。
“朗儿,醒了?”
王淑芬看到秦朗睁着眼,原本愁苦的脸上勉强挤出一丝笑意,快步走到炕边。
“娘给你熬了糊糊,趁热喝,喝了身上就暖和了。”
她一边说着,一边熟练地用勺子在碗里搅了搅,然后小心翼翼地吹了吹热气,递到秦朗嘴边。
秦朗低头看了一眼。
那碗里所谓的“糊糊”,清汤寡水,就能看见几粒可怜巴巴的玉米渣子在底下沉底,稀得都能当镜子照出人影来。
这就是早饭?
前世他家里的狗吃的进口罐头,都比这强一百倍!
可肚子却不争气地发出一声雷鸣般的“咕噜”声。
强烈的饥饿感,像是一只无形的大手,死死地攥住了他的胃,烧得他心里发慌。
这具身体,不知道饿了多久了。
“喝吧,乖,喝了就不难受了。”
王淑芬看着儿子发呆,以为他在犯傻劲儿,眼圈一下子红了,声音有些哽咽。
“都怪娘没本事,让你跟着挨饿……你也别怪你爹,家里那点存粮,昨儿个都让你二叔那个千刀的借走了,说是过两天还,这都入冬了,哪还有粮还啊……”
王淑芬絮絮叨叨地说着,眼泪就在眼眶里打转。
秦朗听得心里一酸。
记忆中,老秦家原本子过得还凑合,父亲秦长征是退伍老兵,也是条硬汉子。
可自从分家被二叔一家算计,再加上还要养活他这个傻儿子,家底儿早就被掏空了。
这碗稀得不能再稀的糊糊,恐怕是家里最后的口粮了。
看着母亲那双粗糙如树皮的手,还有那满是红血丝的眼睛,秦朗那一肚子的憋屈和抱怨,突然就烟消云散了。
上一世,他忙着赚钱,忙着勾心斗角,父母走得早,也就是所谓的“子欲养而亲不待”。
如今重活一世,虽然是个傻子开局,但至少……爹娘还在。
还在就好。
秦朗张了张嘴,想叫一声“娘”。
可话到嘴边,理智告诉他:不行!
现在还不能暴露!
一个傻了二十多年的人,突然开口说话条理清晰,还要搞建设奔小康,在这个封建迷信尚未完全破除的农村,非得被当成“鬼上身”拉去烧死不可。
况且,记忆里那个二叔一家正如狼似虎地盯着他们,若是知道他清醒了,指不定要出什么幺蛾子。
得装。
还得装得像!
秦朗心里叹了口气,努力控制着面部肌肉,挤出一个憨憨的傻笑。
“嘿……嘿嘿……”
他伸出大手,一把抓过那个粗瓷碗,也不用勺子,直接仰起脖子,“咕咚咕咚”往嘴里灌。
滚烫的玉米汤顺着喉咙流进胃里,虽然没什么滋味,但那股热乎劲儿,瞬间驱散了不少寒意。
“慢点!慢点喝!没人跟你抢!”
王淑芬见状,又是心疼又是欣慰,连忙伸手去拍他的后背。
“这孩子,咋饿成这样……慢点……”
一碗稀汤下肚,跟没吃一样,但好歹算是骗了骗胃。
秦朗抹了一把嘴,故意把空碗倒过来,冲着王淑芬晃了晃,傻笑道:
“娘……没……没了……”
“没了没了,晚上……晚上等你爹回来,让他想办法去借点。”
王淑芬接过碗,转身背对着秦朗,偷偷用袖口擦了擦眼角。
屋里的气氛压抑得让人难受。
秦朗环顾四周。
这也太穷了。
除了身下这个土炕,屋里就剩下一个瘸了腿的桌子,用石头垫着脚。
墙角的柜子早就掉了漆,露出里面的烂木头。
这就是一九七五年的冬天,冷酷,贫瘠,绝望。
要想在这个时代活下去,光靠装傻肯定不行,得搞钱,搞粮食!
秦朗的目光落向窗外。
既然老天爷让他重生,总得给点金手指吧?不然就凭这“傻子”人设,难道去村口要饭?
正琢磨着,院子里突然传来一阵脚步声。
那是踩在积雪上特有的“咯吱咯吱”声,听着轻盈,不像是那个咋咋呼呼的二婶,也不像是那个脾气火爆的老爹。
紧接着,是院门被推开的声音。
大黄狗象征性地叫了两声,随后就变成了讨好的呜咽声。
王淑芬听到动静,连忙在围裙上擦了擦手,迎了出去。
“哎呀,云溪回来了?快进屋,外面冷!”
云溪?
听到这个名字,秦朗原本有些浑浊的眼神,陡然间缩成针芒状!
心脏像是被什么东西狠狠撞了一下,剧烈地跳动起来。
夏云溪!
那个让他上一世魂牵梦绕、悔恨终生的名字!
还没等他反应过来,厚重的棉门帘再次被掀开。
一股寒风夹杂着淡淡的雪花气息,涌入了这个昏暗的小屋。
一个年轻女人走了进来。
她穿着一件洗得发白、肩膀上打着补丁的碎花棉袄,脖子上围着一条有些起球的红色围巾。
虽然衣着臃肿寒酸,却丝毫掩盖不住她那惊人的美丽。
皮肤白皙得像是刚剥了壳的鸡蛋,即使在这寒风凛冽的北大荒,也透着江南水乡特有的温润。
两条乌黑的麻花辫垂在前,睫毛上还挂着刚才在外面凝结的白霜。
只是此时,那张巴掌大的小脸上,冻得通红,鼻尖也是红红的,透着一股让人心碎的憔悴。
她手里紧紧攥着一个布包,似乎正散发着最后一点热气。
秦朗坐在炕上,死死地盯着眼前这个女人,眼眶瞬间就红了,喉咙里像是堵了一团棉花,酸涩难当。
夏云溪!
真的是她!
上一世,她是苏州来的知青,因为家庭成分问题,在知青点受尽欺负。
一次意外落水被“傻子”秦朗救上来,为了报恩,也为了找个避风港,她顶着全村人的嘲笑和白眼,嫁给了秦朗。
可那时的秦朗是真的傻,本不懂得疼人,甚至在二婶的挑唆下,还推搡过她。
后来……后来因为一场高烧没钱治病,加上长期营养不良和劳累,她在一个风雪交加的夜里,死在了秦朗的怀里。
临死前,她还摸着秦朗的脸,让他以后要听娘的话,别乱跑。
那是秦朗上一世最大的痛,也是他后来疯狂敛财、终身未娶的源。
“你看什么呢?傻乎乎的。”
夏云溪看到秦朗直勾勾地盯着自己,也不害怕,反而露出了一个有些疲惫却温柔至极的笑容。
她走到炕边,也不嫌弃秦朗身上那股馊味,伸手帮他掖了掖漏风的被角。
那双手上,长满了冻疮,红肿不堪,有些地方还裂开了口子。
秦朗的心在滴血。
这可是拿过画笔、弹过钢琴的手啊!
“饿坏了吧?”
夏云溪像是变戏法一样,献宝似的从怀里掏出那个布包。
那是半个杂粮窝窝头。
虽然颜色黑乎乎的,看起来硬得像石头,但在这会儿,这就是救命的口粮。
“这是我从早饭里省下来的,还是热的呢。”
夏云溪把窝头掰开,将里面最软和的一块递到秦朗嘴边,眼神里满是心疼,像是在哄孩子:
“秦朗,快吃,别饿着。”
小说《重生七零:装傻被知青媳妇宠上天》试读结束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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