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俘太多,特种兵穿越后狂娶妻这书写得真是超精彩超喜欢,作者凉城以北亦是无声的海把人物、场景写活了,给人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,小说主人公是林烽,《女俘太多,特种兵穿越后狂娶妻》这本历史古代 小说目前连载,最新章节第15章,写了173218字!主要讲述了:林烽的名字,是第二天上午被登记在烽火营功勋簿上的。地点在校场旁的军需棚屋里,光线昏暗,空气中弥漫着劣质墨汁和陈年木头发霉混合的气味。负责记录的老文书戴着断腿的玳瑁眼镜,用一秃了毛的笔,在泛黄的本子上慢…

《女俘太多,特种兵穿越后狂娶妻》精彩章节试读
林烽的名字,是第二天上午被登记在烽火营功勋簿上的。
地点在校场旁的军需棚屋里,光线昏暗,空气中弥漫着劣质墨汁和陈年木头发霉混合的气味。负责记录的老文书戴着断腿的玳瑁眼镜,用一秃了毛的笔,在泛黄的本子上慢吞吞地写着。
“烽火营第七什,士卒林烽,”老文书声音涩,抬眼从镜片上方看了看站在棚屋中间、浑身带着寒气与血腥味的年轻士兵,“昨北坡御敌,射狄戎游骑两人,致敌坠马伤亡一人……经队正勘验,记为首级一又半。可对?”
“对。”林烽站得笔直。这是原身的习惯,但此刻由他做来,更多了几分冷硬的质感。
“一又半……”老文书嘀咕着,在簿子上林烽的名字后面,用蝇头小楷写下“壹又半”三个字,然后从一个掉了漆的木盒里,取出三串用麻绳穿着的铜钱,又额外数了五十枚散钱,哗啦一声推过桌面。
“按例,斩获狄戎普通游骑首级,每级赏钱八百文,绢一匹。你那一级半,合计钱一千二百文。绢布去隔壁找刘瘸子领。首级已硝制,会统一送往后方核验记功。”老文书公事公办地说完,又低头去整理他那些发黄的册子。
林烽拿起铜钱。入手沉甸甸,冰凉。一千二百文,按照原身记忆里的物价,大约能买两石多糙米,或者一匹普通的麻布。这就是一条半人命的价钱,也是他在这世界挣到的第一笔“启动资金”。
他走到隔壁,一个跛脚的老兵递给他一匹灰扑扑的粗麻布,质地粗糙,大约能做两身衣裳。这就是绢赏。
回到第七什那间低矮拥挤的营房,同什的其他人已经在了。气氛有些沉闷。昨战死的那名同袍,尸体已经被草草掩埋。受伤的几人裹着渗血的布条,或躺或坐,脸色都不好看。
看到林烽回来,手里拿着铜钱和布匹,几道目光投了过来,复杂难明。有羡慕,有嫉妒,也有敬畏。
“林烽,领回来了?”什长张魁胳膊上缠着厚厚的布条,靠坐在通铺上,开口问道。
“是,什长。”林烽将东西放在自己那个角落的破木板上。
“嗯。”张魁点点头,目光在林烽脸上停留片刻,“昨……多亏了你。兄弟们心里有数。不过,”他话锋一转,声音压低了些,“你那手箭法,以前可没见你露过。藏得够深啊。”
这话问得直接,也带着审视。一个平里表现平平,甚至有些懦弱的兵卒,突然展现出近乎神射的本事,难免引人怀疑。
林烽早就想好了说辞,平静道:“家父原是猎户,从小跟着学过几年。只是后来家道中落,进了军营……以前胆子小,不敢射人,昨生死关头,顾不得了。”
这个解释合情合理。大燕边军中,多有因各种原因沦为军户的百姓,其中不乏有祖传手艺的。以前不敢,生死关头爆发,也说得通。
张魁盯着他看了几秒,似乎接受了这个说法,脸色缓和下来:“有这手艺是好事。以后好好用,多敌,多立功。攒够了首级,说不定也能像赵百夫长那样,领个婆娘回家,生几个娃,也算没白来这世上走一遭。”
提到“领婆娘”,营房里其他几人的呼吸都微微粗重了一些。昨校场上赵大勇挑选女俘的那一幕,显然深深了这些在死亡边缘挣扎的汉子。
“赵百夫长……是昨天那个挑了个高挑女子的?”林烽顺势问道,将铜钱小心地收进一个破皮囊,塞进铺板下的缝隙里。
“对,赵大勇。那家伙命好,前几个月在伏击狄戎运粮队时立了功,攒够了十个首级。”一个叫李狗儿,脸上有麻子的年轻士兵咂咂嘴,眼神里满是向往,“听说他挑的那个叫什么苏……苏茉的,是山月部的女人,懂草药,还会认路,说不定还能帮家里采药换钱。赵百夫长这下赚大了。”
“草药?”林烽心中一动。在这缺医少药的边关,懂草药的人确实很有价值。那个叫苏茉的女子,看来不仅是个能生养的女人,还可能是个“技术人才”。赵大勇看似粗豪,眼光倒不差。
“可不是嘛。”另一个年纪大些,满脸风霜的老兵,外号“老蔫”的叹口气,“咱们这些人,脑袋别在裤腰带上,哪天死了都没人收尸。能捞个婆娘,留个后,死了也有人烧张纸……林烽,你小子有这手箭法,加把劲,十个首级,未必遥不可及。”
“就是!林烽,下次再遇到蛮子,多射几个!也让咱什多分点赏钱!”王虎凑过来,他昨也砍伤了一个狄戎骑兵,分了些赏钱,此刻兴致颇高。
“对,对!”其他人也附和,看向林烽的目光热切了许多。在边军,有本事能带大家活命、发财的人,自然更受拥戴。
林烽只是点了点头,没多说什么。他走到角落,拿起那把短弓,仔细擦拭检查。弓身是普通的柘木,已经有些老旧,弓弦是牛筋搓成,弹性尚可但不够强韧。箭矢更差,箭杆不直,箭头铁质粗劣,尾羽凌乱。就这,还是原身省吃俭用好几个月才凑钱置办的“家当”。
“得想法子弄把好弓,至少弄点好箭。”林烽心想。工欲善其事,必先利其器。前世他精通各种枪械弓箭,深知装备的重要性。
下午,没有战事。整个烽火营都沉浸在一种奇异的氛围里。一方面是昨击退游骑的小胜带来的短暂松弛,另一方面,是赵大勇即将带着“功勋妻”返乡的消息,像投入沸油的水滴,在底层士卒中激起了巨大的涟漪。
校场边,水井旁,甚至茅厕外,三三两两的士兵聚在一起,谈论的话题都离不开“军功妻赏”。
“……听说赵头儿下午就要走了,营里派了五个兄弟护送,还有辆大车!”
“啧,真风光!老子要是有十个首级,也挑个屁股大的……”
“做梦吧你!就你那三脚猫功夫,能保住脑袋就不错了!”
“嘿,你还别说,我看第七什那个林烽,昨天那箭法,神了!我看他有戏!”
“谁知道是不是蒙的?一次能算,次次都能?”
各种议论飘进耳中,林烽只是沉默地打磨着自己的刀。刀是劣质铁打造的,已经崩了好几个口子,再怎么磨也难恢复锋利。但他磨得很认真,就像前世保养自己的枪械。
傍晚时分,营门方向传来一阵喧哗。
赵大勇要出发了。
林烽和第七什的几个人也凑过去看。只见营门处停着一辆简陋的骡车,赵大勇已经换上了一身半新的袄子,头发也梳理过,脸上带着掩饰不住的得意。他身边,站着那个叫苏茉的女子。
苏茉也换了身净的粗布衣裙,应该是营里临时找来的,不太合身,但洗去了脸上的污迹,露出原本清秀大气的五官。她头发在脑后简单地挽了个髻,了木簪。她微微低着头,双手紧张地交握在身前,但背脊挺得笔直,没有像寻常俘虏那样瑟缩。
五个全副武装的士兵站在骡车旁,他们是负责护送的。
负责登记的老文书也在,拿着几张盖了红印的文书,大声宣读着:“……烽火营百夫长赵大勇,累积军功,斩首逾十,按律赏赐,择女俘苏茉为妻。今遣送返乡,落户辽西郡林原县赵家屯……此证!”
文书念完,将一份交给赵大勇,一份自己收起归档。
赵大勇珍而重之地将文书揣进怀里,然后对周围抱拳,朗声道:“弟兄们!赵某先走一步!大家好好,多蛮子,早立功,也领个婆娘回家暖被窝!咱们后会有期!”
“赵头儿一路顺风!”
“早生贵子啊!”
众人哄笑着送别。
赵大勇哈哈一笑,转身,颇有些意气风发地扶了一把苏茉的胳膊:“娘子,上车吧。”
苏茉身体明显僵了一下,但没有反抗,顺从地在他的搀扶下,登上了那辆简陋的骡车。上车前,她似乎无意识地朝营地方向望了一眼,目光掠过那些看热闹的士兵,眼神依旧复杂,但那份不甘似乎被更深地掩藏了起来。
骡车吱吱呀呀地启动,在五个士兵的护送下,缓缓驶出营门,消失在苍茫的暮色和尚未融尽的积雪中。
人群渐渐散去。大多数人脸上都带着羡慕,以及一丝难以言说的渴望。
十个首级。一个妻子。一条在绝望中看得见的路。
林烽站在原地,看着骡车消失的方向,看了很久。
寒风吹过,卷起地上的雪沫,打在他脸上。
他没有羡慕赵大勇。只是在心里,将那个目标,再次清晰地刻印下来。
十个首级。
苏茉那样的女子,甚至……更好的。
他需要力量,需要功勋,需要在这个冰冷的世界,挣下一份足以安身立命,甚至庇护他人的基业。
前世,他是国之利刃,守护的是千万人的疆界。
这一世,或许,他可以试着,先为自己,守护一个小小的家。
回到营房,夜色已深。营地里恢复了惯有的死寂,只有风声和远处偶尔传来的马嘶。
林烽躺在冰冷的通铺上,身下是湿发霉的草垫。旁边传来同袍们粗重的鼾声和梦呓。
他睁着眼,看着黑黢黢的屋顶。
今天,他的名字第一次写上了功勋簿,有了一笔微薄的赏钱。
距离十个首级,还差八个半。
他翻了个身,右手无意识地摸向腰间那个装着铜钱的破皮囊。
指尖触到冰冷坚硬的铜钱,心里却有一簇火苗,在黑暗中,悄然燃起。
第一步,已经迈出。
接下来,就是活下去,变强,然后……攫取。
在这个野蛮而直接的世界里,用最野蛮直接的方式。
出个未来。
小说《女俘太多,特种兵穿越后狂娶妻》试读结束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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