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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章

第9章

夜色浓得像化不开的墨。

北风停了,这反倒让黑水河畔的空气冷得更加纯粹。那种冷是往骨髓里钻的,连呼出的白气似乎都能在瞬间冻成冰渣。

按照常理,这种鬼天气,连草原上的野狼都会缩在洞里不出来。但今夜的黑水河面上,却热闹得有些诡异。

当然,这种热闹是无声的。

五万金帐王庭的精锐铁骑,人衔枚,马裹蹄,像是一片黑色的幽灵潮水,正缓慢而坚定地踏上坚硬的冰面。没有马蹄声,没有甲胄碰撞声,只有无数双在黑暗中闪烁着贪婪光芒的眼睛,死死盯着河对岸那座看似毫无防备的镇北军大营。

那是大乾的北大门,也是无数金银财宝和柔嫩女人的所在地。

只要冲过这条河,只需要一刻钟,他们就能把那座大营变成屠宰场。

然而,他们不知道的是,在河岸的一处高坡上,两个人正坐在避风的石头后面,面前摆着一张铺了羊毛毡的小几,几上温着一壶酒,还有几碟……卤牛肉。

“可惜了。”

江鼎裹着两层厚厚的熊皮大衣,把自己包得像个球,只露出一张被冻得发红的脸。他手里端着酒杯,一脸肉疼地看着漆黑的河面。

“可惜什么?”坐在他对面的李牧之问道。此时的这位镇北将军并没有穿甲,只穿了一件黑色的狐裘,腰间依旧挂着那把横刀,整个人几乎融进了夜色里。

“可惜了刘公公那几十坛百年的‘女儿红’啊。”江鼎啧啧了两声,抿了一口杯子里的劣质烧刀子,辣得呲牙咧嘴,“那可是贡酒,平日里我想喝一口都难。现在倒好,全给倒进冰窟窿里喂鱼了。这简直就是暴殄天物,是犯罪。”

李牧之嘴角微微勾起,但眼神依旧凝重。

就在两个时辰前,江鼎带着那五十个“杂碎”,像土匪一样冲进了监军大帐。不管刘瑾年怎么尖叫骂娘,硬是把人家珍藏的三十坛好酒全搬空了。

搬空也就罢了,这败家子居然让人在冰面上凿了几千个小拇指粗细的洞,把那些价值连城的贡酒,混合着猛火油和生石灰,一股脑全灌了进去。

“你确定管用?”李牧之看着远处已经行进到河中心的黑影,手掌下意识地摩挲着刀柄,“冰层厚达三尺,若是炸不开,咱们这两颗脑袋,明天就得挂在金帐汗王的帐篷里了。”

“将军,这叫科学。”

江鼎夹起一片牛肉塞进嘴里,含糊不清地说道,“酒和油灌进冰层内部,一旦点燃,热胀冷缩的原理会让冰层内部产生巨大的应力。再加上生石灰遇水发热……啧啧,这河面现在看着硬,其实里面早就酥得像块烂饼干了。”

“更何况……”

江鼎指了指那些密密麻麻的黑影,眼中闪过一丝狡黠。

“五万骑兵,那就是五万匹马,几十万斤的重量压上去。这就像是在一块满是裂纹的瓷盘上跳舞,不用我动手,他们自己就能把自己送走。”

正说着,河面上的黑影突然停了下来。

蛮族的先锋似乎察觉到了什么。领头的万夫长趴在马背上,鼻子抽动了两下。

风里,似乎有一股……酒香?

“好香的酒……”万夫长喃喃自语,心里还在纳闷这荒郊野岭哪来的酒味,难道是长生天赐下的琼浆?

就在这时,河对岸的芦苇荡里,突然亮起了一点火星。

那是一支火箭。

不是射向人的,而是射向冰面的。

“上菜了。”

江鼎放下筷子,轻轻吐出三个字。

咻——!

火箭划破夜空,带着凄厉的哨音,精准地扎进了河中心那个被江鼎特意留出来的、洒满了酒水的区域。

轰!!

没有惊天动地的爆炸声,只有一声沉闷的低吼,仿佛是沉睡在河底的水怪打了个喷嚏。

紧接着,一道幽蓝色的火焰瞬间从冰面上腾起。那火焰顺着事先灌注好的孔洞,像是有生命的毒蛇一样,疯狂地向四周蔓延。

这一幕太诡异了。

火,在冰里烧。

“这是什么?!”蛮族万夫长惊恐地瞪大了眼睛。他还没来得及下令撤退,就听见脚下的冰面发出了一连串令人牙酸的“咔嚓”声。

那是冰裂的声音。

但这不仅仅是裂。

原本坚硬如铁的冰面,在内部高温和表面重压的双重作用下,瞬间崩解。

哗啦——!!!

一声巨响,仿佛天崩地裂。

以河中心为圆点,方圆数里的冰面像是一块被重锤击碎的镜子,瞬间塌陷。

“啊——!!”

“救命!!”

“长生天啊!这是妖术!!”

五万大军,前锋的一万多人连反应的机会都没有,连人带马直接掉进了冰冷刺骨的河水里。

但这还不是最绝望的。

最绝望的是那火。

猛火油漂在水面上,遇水不灭,反而烧得更旺。落水的蛮兵想要挣扎着爬上未碎的冰面,却发现四周全是火海。

那珍贵的“女儿红”,此刻成了最好的助燃剂,带着醉人的香气,收割着廉价的生命。

这是一场盛宴。

一场冰与火、酒与血的盛宴。

站在高坡上的李牧之猛地站起身,双手死死抓着石头边缘,手背上青筋暴起。哪怕是他这种统兵十年、见惯了生死的将军,此刻也被眼前的景象震撼得说不出话来。

太惨烈了。

也太壮观了。

整个黑水河变成了一口巨大的沸腾火锅。五万蛮族精锐,就像是被倒进锅里的饺子,在火海和冰水中沉浮、哀嚎、挣扎。

“射箭。”

江鼎的声音依然平淡,就像是在说“加点葱花”。

李牧之深吸一口气,压下心中的震撼,猛地挥手。

早已埋伏在两岸芦苇荡里的五千镇北军弓弩手同时扣动了扳机。

崩!崩!崩!

漫天箭雨落下,那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。那些侥幸还没掉下去、正试图调转马头逃跑的蛮兵,被箭雨射成了刺猬。

“别射马。”江鼎突然补充了一句,“马肉是好的,淹死就算了,射烂了就可惜了。”

李牧之转过头,看着这个脸庞在火光映照下忽明忽暗的年轻人。

江鼎正在擦手,似乎是刚才吃牛肉弄脏了手指。他的眼神里没有一丝杀戮带来的兴奋,只有一种看戏般的淡漠,甚至还有点……无聊?

“你……”李牧之声音有些干涩,“这就是你说的‘懒人兵法’?”

“这叫‘不对称打击’。”

江鼎笑了笑,把手揣回袖子里,“将军,打仗嘛,能动脑子就别动手。您看,咱们一兵一卒没损,这一仗就打完了。剩下的,就是捞尸体、捡装备的事儿了。”

“不过……”

江鼎站起身,看着那满河的火光,叹了口气,“可惜了那几千匹好马,全成落汤鸡了。回头得让老黄去看看,能不能救活几匹,咱们的斥候队还缺脚力呢。”

李牧之沉默了许久。

最后,他突然大笑起来。笑声豪迈,震散了周围的寒气。

“好!好一个不对称打击!好一个江鼎!”

李牧之用力拍了拍江鼎的肩膀,力道之大差点把江鼎拍趴下,“有此一役,我镇北军足以威震北境三十年!江参军,这一功,本将军亲自为你向朝廷请赏!”

请赏?

江鼎心里翻了个白眼。

他太了解那个腐朽的朝廷了。功高盖主,从来都不是什么好事。尤其是对于李牧之这种手握重兵的边疆大吏来说,这一场大胜,搞不好就是催命符。

但他没说破。

现在的李牧之,还是一心报国的忠臣,有些话说了也没用,得让他自己去撞南墙。

……

半个时辰后。

战斗彻底结束。

黑水河上漂满了尸体和战马,河水被染成了诡异的暗红色。五万大军,除了后队的一小部分人见势不妙逃回了草原,剩下的三万多人,全部葬身鱼腹。

大捷。

这是大乾开国以来,从未有过的大捷。

当消息传回大营的时候,所有人都疯了。那些原本还在担惊受怕的将军们,一个个冲出营帐,看着远处还未熄灭的火光,激动得语无伦次。

只有一个人例外。

刘公公的帐篷里。

刘瑾年瘫坐在椅子上,手里捧着那只失去了美酒的空酒坛子,脸色煞白,嘴唇哆嗦着。

“赢……赢了?”

他不敢相信。那个被他视为兵痞、无赖的江鼎,真的用他的那些破烂玩意儿,不费一兵一卒灭了蛮族主力?

“公公!大喜啊公公!”

一个小太监连滚带爬地跑进来,“李将军让人送来了战利品!说是……说是赔给您的酒钱!”

“什么战利品?”刘瑾年下意识地问道。

小太监颤颤巍巍地呈上来一个托盘。

托盘上,放着一颗狰狞的人头。那人头须发皆张,脖子上还挂着一串金镶玉的项链。

“这是……金帐王庭左贤王的脑袋!”

刘瑾年吓得手一抖,酒坛子摔在地上粉碎。

在人头旁边,还压着一张纸条。纸条上的字迹潦草而张狂,一看就是江鼎的手笔:

“酒是好酒,头是好头。这买卖,公公不亏。”

看着那张纸条,刘瑾年只觉得一股寒气从脚底板直冲天灵盖。

他不亏吗?

是用三十坛酒换了一个左贤王的脑袋,这份军功报上去,他这个监军也是大功一件。

但为什么……他感觉自己的脖子凉飕飕的?

那个江鼎……

刘瑾年颤抖着手摸了摸自己的脖子。他突然意识到,自己这辈子做过的最错误的决定,可能就是招惹了这个披着人皮的魔鬼。

还有那个李牧之……如此大胜,声望必将如日中天。到时候,陛下还能坐得住吗?

刘瑾年的眼中闪过一丝阴毒的光芒。这两人越是厉害,他就越得早做打算。

……

而此时的江鼎,正蹲在河边,指挥着哑巴和瞎子捞东西。

“哎哎哎!那个马鞍子别扔!那是犀牛皮的!值钱着呢!”

“地老鼠!你个兔崽子别光顾着摸金子!去看看那匹白马还有气没!那是汗血马!救活了老子赏你个大鸡腿!”

火光中,江鼎忙得不亦乐乎,完全没有一点绝世谋士的风范,反而像个发了横财的土财主。

李牧之站在不远处的坡上,看着那个在死人堆里跳来跳去、为了几个铜板跟手下斤斤计较的身影。

“将军。”

副官走过来,神色复杂地问道,“此人……太过贪婪,且行事毫无底线。这一仗虽然赢了,但日后若是让他掌权……”

“贪婪?”

李牧之摇了摇头,目光深邃。

“贪财好色,那是给人看的破绽。若是他真的无欲无求,那才叫可怕。”

他紧了紧身上的狐裘,转身看向北方那片茫茫的雪原。黑水河已破,金帐王庭的大门已经彻底敞开了。

“传令全军!”

李牧之的声音变得铿锵有力,带着一股子一往无前的锐气。

“造浮桥,渡河!趁着蛮族胆寒,给我推平金帐王庭!我要用这蛮族汗王的脑袋,为我大乾换三十年太平!”

“至于江参军……”

李牧之回头看了一眼那个背影,嘴角露出一丝欣赏。

“让他捞吧。捞够了,就带上他。这把刀,还没沾够血呢。”

风雪中,李牧之的身影挺拔如枪。

此时的他还不知道,这三十年太平未必换得来,但他的人生,却将因为这场大胜,走向一个截然不同的终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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