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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章

3

林晓:“……”

“正文,分三部分。一,事情经过配图。二,法律条文解析。三,举报途径展示。”

“等会儿……你要发网上?”

“发。”

“你疯了?李瑞他爸跟那老板是朋友,你让李瑞脸往哪儿搁?”

我说:“他选择站在他爸的朋友那边,放弃讲道理的时候,就没脸了。”

“可你……你这是要把事情闹大啊!”

“对。”

我把那十几张照片一张张拖进文档。

“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八条,消费者有知情权。菜单上的酱大骨是宣传,盘子里的关节脆骨是实物,这叫侵犯知情权。”

“《食品安全法》第七十一条,禁止虚假宣传。他挂着酱大骨的招牌卖脆骨,这就是虚假宣传。”

“还有他那句‘不吃完别想走’,涉嫌强制消费,违反《消法》第十条,公平交易权。”

林晓在那边没说话,好像在消化。

我敲下最后一行字,把整理好的文档转成PDF。

“我写完了,一万两千字,图文并茂。”

“你……真要发?”

“我还会附上我给市监局、消费者协会、税务局发的电子举报信截图。”

林晓的声音有点抖:“税务局?”

“一个128的菜品,不开票,只让扫码付钱,你说他税不净?”

“姐,我给你跪了。你这是要他死啊。”

我笑了笑:“我只是在行使我的合法权益。顺便,给广大网友普个法。”

“你要发哪个平台?”

“所有平台。微博、小红书、抖音,再@所有我能找到的本地官方媒体。”

我挂了电话,登录微博,点击,发送。

我那篇万字长文,发出后三个小时,。

我的微博账号涨粉五万,“酱大骨侠女”的词条爬上本地热搜。

闺蜜林晓的电话打进来,声音是破的:“姐!你屠榜了!全国热搜第七!《我,法考状元,在XX网红餐厅被上了一堂生动的‘欺诈课’》!”

“嗯”我刷新了一下后台。

“市监局官微回你了!说已经收到举报,正在核查!”林晓在电话那头喊,“网友都说你是普法之光,人间清醒!”

我正看着一条评论。

“这个博主好刚,粉了。”

手机震动,弹出一条新消息。

来自林晓:“!快去看热搜!风向不对!”

点开微博,热搜第七,我的词条没了。

一个新的词条挂了上去,后面跟着一个紫色的“爆”字。

#法考状元分手索要巨额赔偿#

点进去,第一条是那家餐厅的官微。

他们发了一段监控视频,配文:“公道自在人心。”

视频经过精心剪辑。

画面里,只有我站起来,绕着桌子,从不同角度拍照的“咄咄人”。

李瑞拉住我,我甩开他。

老板叼着烟,一脸“无辜”。

他推我、吼我的片段,消失了。

视频下面,是九张微信聊天记录截图。

是我和李瑞的头像。

上面的我:“分手可以,给我二十万精神损失费,不然我就让你爸的朋友身败名裂。”

“李瑞”:“你太可怕了,我给不了。”

我:“那就等着瞧。”

截图的时间,是我发文前一小时。

P图技术很专业。

最新的动态,是本地一家媒体发布的采访视频。

视频里,李瑞坐在镜头前,眼睛红肿。

“她平时不是这样的,我不知道她为什么会变成这样……可能……可能是我提了分手,她因爱生恨吧。”

李瑞对着镜头,流下一行泪。

“她威胁我,说要是不给钱,就毁了我爸的朋友,我没想到她来真的。对不起,李叔,都是我的错。”

评论区炸了。

“我就说有反转吧?一个巴掌拍不响。”

“好可怕的女人,法考状元?知法犯法啊!”

“这不就是敲诈勒索吗?支持老板报警!”

“人肉她!这种人凭什么当律师!”

我的手机开始疯狂响起,全是未知号码。我开了静音。

紧接着,我的身份证号、手机号、家庭住址,被人一条一条地发在了评论区。

一条置顶的评论是:“状元住这儿啊,邻居们多‘照顾’一下。”

林晓在那边快哭了:“姐,怎么办啊?他们太脏了!这帮人疯了!”

“脏东西,总要清理的。”

“可现在证据对你完全不利!全是坑!”

“叮咚。”

门铃响了,我走到门口,通过猫眼看出去。

一个穿着蓝色制服的快递员。

我打开门。

“你好,法院传票,请签收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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